查克·帕拉纽克《搏击俱乐部》: 全面一打一
我上大学那年发生过这么件事,有天晚上我逃寝去网吧包宿,跟一女网友聊得正开心,她传给我张照片,当真生得貌若天仙,这下子美得我,后来才知道照片上的人是日本明星深田恭子,也不知道这女人用这照片骗了多少纯情处男,有人管管这事没有。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就说我看照片的时候,也不知是太激动还是怎么,突然从脑海中跳出个声音说,挺好,这姑娘挺俊,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脑海中的声音,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想想有点奇怪,首先这声音实在太真切,我大脑里应该没长舌头,另外我也不这么说话,只有我妈那辈分才说姑娘俊,越想越不对劲,回头一看,吓我一跳,差点跟一大哥脸对脸贴上,只见在我沙发的靠背上放着一个人头,好大一只,黑里透红酒气熏天,像盘硕大的荞麦开花馒头,正全神贯注瞪着俩眼睛看我上网。
当然这不是一个拙劣的鬼故事,不然我早神经错乱了,这人只是蹲在我沙发后面,身子藏在下面,抻长脖子把脑袋露出来,觉得自己挺可爱。事后想想,他应该是附近工地的民工,晚上和工友喝了点小酒,散局后意兴阑珊,恰好走到网吧门口,见小黑屋里一排后脑勺生得有趣,就好奇心大发走进来看个端倪。见我看他,他也不慌,打个酒嗝,很善解人意地告诉我,你整你的,不用管我,却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我们大学生都知道,个人隐私权神圣不可侵犯,当然真正的原因是,我正要和深田恭子整两句肉麻话,别人看见非吐一地不可,我就很严肃地告诉他,你离我远点,他不明白我的意思,以为我还在照顾他,就说,你整你的,真不用管我,话音未落又接了个酒嗝,扁桃体都露出来了,这下可把我气炸了,因为我最讨厌别人晚饭吃韭菜,那时我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仗着嗓子好,就大声吼他,你滚远点,滚,听见没有?
他当然听见了,连大禹他爸都差不多听见了,我看见他嘴唇猛哆嗦一下,脸色忽然就变了,从荞麦变成白面的,他忽地一下站起来,一把抓住我胳膊,气喘吁吁地低吼,你骂谁?现在我知道,这个站起来的体态远比方才那个露出来的脑袋彪悍得多,我有点慌了,血压上升,心跳加速,但还是故作镇定,声音都变温柔了,调皮地说,骂你。死民工不解风情,他开始往外拽我胳膊,说咱俩出去解决,出去解决,我朝门外看了眼,黑漆漆一片,尤其这人喝了酒,估计战斗力和林冲有得拼,一念之间,我就有了主意,转眼间脾气又回来了,底气也足了,声音又变得愤怒而激昂,只不过这次我吼的是,网管,网管——
事情的结局并不重要,可能网管应声而来,本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精神将民工请了出去,也可能网管装作耳聋的样子,不掺和进这江湖恩怨中,我只能压低声音对民工说,哥,哥,对不起,要不要我给你搬把椅子。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怂了,我像乌苏里江水中的鱼鳖一样软趴趴了,从那以后,每想到这件事,我就臊得无地自容,不得不大叫两声以掩盖心中的悔意,叫我后悔的,不是没有早日认清深田恭子的真面目,更不是当年作为大学生的我曾经粗暴对待过一位民工,真正叫我后悔的,是我错失了一次公平的一打一的机会,就这样看着单挑的机会在我一念间溜走,我想说的是,即便出门后我被民工揍得鼻青脸肿又如何呢?即便我打赢了健壮的农民工兄弟又如何呢?不管怎么说,那是一次多么难得的一打一啊。
这件事看似简单,我却觉得对我以后的人生影响深远,如果说到底是什么造就了今天的我,那么这件事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在那天以前,我还是个孩子,打过别人,也挨过打,吃过亏,也占过小便宜,胆怯与勇气并存,做事情首先遵从自己的内心。但从那天以后,我选择了其中一边,尘埃落定,泾渭分明,我懂得了爱惜自己的羽毛,营造出属于自己的壳,懂得了以利弊作为衡量行为的标准,我懂得暂避风头,不打没把握赢的仗,也懂得借助别人的力量来为自己出头,以多欺少。
从那以后,我开始急于结交更多的朋友,以备有事情能找来更多的帮手,开始害怕得罪别人,也许他们身后站的人比我更多,好吧,还有,我还开始对领导和富人唯唯诺诺,因为我知道有些人永远打不赢,开始对服务员和门口的保安呼来喝去,因为我知道他们不可能斗得过我,我穿起了西装,戴上了名表,每天在镜前一丝不苟地贴好属于自己层次的标签,对待不同的人先换上不同的面孔,时刻准备着退休的那一天,大腹便便满肚肥肠地坐在楼下的石凳上,向后辈们炫耀自己是如何趋利避害,安全稳妥地渡过了这一生。回想起来,那个网吧门外竟是我人生中最后一块绝对公平的竞技场。
《搏击俱乐部》的第一条规则是,不许谈论搏击俱乐部,第二条,不许谈论搏击俱乐部,好吧,这很酷,但除此以外呢,没人会为了不许谈论而来到搏击俱乐部,不然保密局的门口早就会被挤爆,真正重要的是第三条规则:每次只能两个人打。两个人打,就是单挑,就是一打一,多么古典,多么迷人,多打一是流氓的行径,一打多则是超级英雄的专利,我们普通人能把握的只有一打一,一打一是浪漫时代的产物,是效率低下的解决之道,早已被这个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所抛弃,工业社会讲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所谓效率就是汇聚更多力量更快解决问题,一辆高档名车可以使你比对手更快到达目的地,一位有钱的老爸可以让你顺利挤掉招聘会上的竞争对手,谁会与你一打一呢?问问脑残们什么最酷,他们会告诉你,镇宇哥一声冷笑,谁跟你单挑,你当拍电影啊,给我上,众多小弟一拥而上将那个愣头青打残,真有型,酷毙了。
在遥远的那个时代,一切都与现在不同,冰天雪地中,两位仇人拉开架势,各据一边站好,没有羁绊,没有遗憾,一声令下,双方开动,你攻过来,我攻过去,迎着朝阳开战直到夕阳西落,纯白的雪地上绘满了凌乱的脚印与醒目的血迹,筋疲力竭的仇人倒在两端相视一笑,灵与肉的交锋中相互理解,浸透的汗水彼此交融,笑泯恩仇,这是男人的方式,质朴而原始,冗长而低效,远远无法满足消费社会的需要,但我要说的是,他们是玫瑰街角的汉子,是北丐与西毒,是角斗士马克西蒙斯,是被杀死的比尔,普希金的决斗让全世界失去了一位杰出的诗人,但也许当他倒下时是感觉幸福的,因为他捍卫了一个时代的尊严。作为一个男人,唯有被这种方式杀死才会觉得死而无憾。
文/ B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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