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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卡最佳影片: 《与狼共舞》,1990

浅影

浅影发表于2008-12-12 22:19
来源:130影萍网 标签:《与狼共舞Dances with Wolves》

凯文科斯特纳靠着《与狼共舞》接过小金人的那一年,也正是海湾战争如火如荼的一年。可笑的是《与狼共舞》对于好莱坞未来十多年的发展之影响还不如海湾战争来得深远。当然人类意识觉醒的发展并不是越堆越高的积木,否则至少在九年以后,伟大的斯皮尔伯格老哥该把拍出《拯救大兵》的任务直接交给中国。海湾战争揭开了美国当代战争和随之应运而生的好莱坞新式战争片的序幕,而《与狼共舞》却几乎成了电影史上的绝唱。

 
 一个电影人,一生可能只有一个形象真正被人记住。多年以后还记得梅尔吉普森就是那个片花中来不及卸下脸上的油彩,拿着话筒组织镜头的将军导演;即使是西装革履的拉塞尔克罗,还是让人怀疑他随时可能忽然跨上马背,举剑高呼“hold the line,stay with me”,这是他们的成功之处。比较悲哀的如莱昂纳多,小帅哥站在甲板上注目凝视的时候,背后是整个好莱坞燃起的绚丽烟花,烟花散去之后他再也没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对于凯文科斯特纳而言,一部自导自演的《与狼共舞》已经足够让他和任何大师相提并论,但是这样一部旷世杰作的不可复制性同样也适用于他本人。《与》一片为他积累了大量的砸钱资本,被一部影评界反响平平的宏篇巨制《未来水世界》几乎耗尽,而和摩根弗里曼的两部黑白配几乎就成了后者得到好莱坞十年最佳男配之名的最好铺垫。
 
 四个小时,这个是《与狼共舞》的片长,时间似乎是导演从来不曾担心过的问题,镜头在美国大西部草原上忽停忽走,不分浓淡,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飞过。放弃对于篇幅详略的掌控正是本片的高明之处,把支配时间的权利交给了故事本身,这样就留下了足够的余地在完成主角思想转变的同时彻底说服观众。
 
 影片的背景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尾声,受伤后心灰意冷的邓巴中尉在一次一心求死的骑马飞驰之后,非常讽刺得成了战争中的英雄。回到营地之后,邓巴自愿驻守边疆,而这个时候正处于国家强权面临分崩离析的关口,“国王死了,国王万岁”。邓巴这个处于风雨飘摇的国家权利磁场最边缘的一个人,已经饱受战乱创伤,是一个仅仅被一套军装捆绑在美国文明最后的死区的稻草人。
 
 这是一部逆美国主流价值观而行的影片,但是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的愤世嫉俗。从影片最初驻守边关最后一队人马的弹尽粮绝到邓巴中尉长达一个小时苏武牧羊式的离群索居后,导演似乎已经为自己还清了最后一笔道德债务。在强势文化的入侵和逐步消亡的弱势文化的抵抗中,《与狼共舞》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批判者,在漫长的拉锯和相互了解以后最终加入苏族,邓巴中尉如同是完成了一次精神上彻底的改嫁,之后或许他更愿意求得世界的宽容和理解,但是眼前的世界对于民族概念的理解却注定只能有一个你死我活的结局。凯文科斯特纳并不是先知,也不是一个善于大而化之的社会学家,他的镜头语言显得和邓巴中尉一样不善言辞,未必有意闯入了一块未知的领域,却完成了一次摄人心魄的伟大探险。
 
 《与狼共舞》中,邓巴中尉与苏族人从最初的敌对,到相互的试探,互赠礼品,到后来的相互接纳以至于最后发展出血脉情谊,就如同一株破土而出的植物在广袤的西部毫无干涉地生长着。期间一只叫“白袜子”的野狼和邓巴成了朋友,从而邓巴也得到了一个诗意的苏族名字。草原上并不是天堂,印第安部落也不都是天使,杀戮随时都存在,信任和友谊显得弥足珍贵,在掌握了草原上的生存法则以后,我们只看到身着苏族服饰的“与狼共舞”,手里拿着邓巴中尉的步,其原来的主人已经不复存在。邓巴对于狼,对于苏族的友谊是两条各自独立的线索。在苏族人眼中,邓巴就是一条脱离族群,桀骜不驯的狼,他会在篝火边尽兴地与狼共舞,就是他和普通白人的最大区别。忽明忽暗的火光,荒凉原始的舞蹈,画面中男子如神像般英俊,无比接近的大地之灵。
 
 影评界经常把《与狼共舞》说成是拯救了濒临灭绝的西部片片种,诚然《与狼共舞》继承了一定的西部片元素,但骨子里却大相径庭。西部片的主旨无非是英雄气概和男性气质,深层里还透着白人对于征服的一种自豪感。邓巴中尉的气质决定了他并非是一个英雄,而是一个民族大融合潮流中的殉道者,所以与其说《与狼共舞》挽救了西部片,还不如说《与狼共舞》是对于多年来美国西进过程中征服者逻辑的一种反思,在道义上为红极一时的西部片赎罪。在民族大熔炉中,逐渐打破壁垒,舍弃“傲慢与偏见”,美国两百年未曾完成的使命,凯文科斯特纳用了四个小时怎么也不算长。影片的最后提到,苏族文明最终还是被征服,这是无法扭转的趋势,只不过其漫长过程中的流血和阵痛或许可以短一些。
 
 无论是邓巴随队出征捕猎牛群,还是帮助苏族击退来敌,邓巴从未放下过手中的美军步。他没有立地成佛,但是现在,每一次战斗他都清清楚楚知道其意义和目的。每一场战争都不会被记载,不会有留下功绩和罪恶,可能仅仅为了保护冬季的储备粮,有一部《与狼共舞》在前,之后十多年的好莱坞战争片都是在倒退。八十年代的好莱坞试图把所有的罪恶都抛给越战,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好莱坞彻底沦为美国新一轮强权逻辑的喉舌,《黑鹰坠落》,《太阳之泪》-------在美国飞机拯救世界的臆想中,老美们接受着一次又一次甜蜜的洗脑。当跨出民族主义的那条分界线隐隐约约在邓巴中尉身上浮现的时候,好莱坞并没有在意,使得《与狼共舞》的思想境界是空前的,更加是绝后的,其灵感就如同苍野中一闪而过的狼影。
 
 我一直以为遇到一部好电影是需要缘分的,儿时从兄长一辈那里听到《与狼共舞》这个诗意的名字,到现在亲眼目睹这荡气回肠的一个下午,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跨度,伟大的作品本来就是跨越时间的。时处2008年,对于中国来说是很特殊的一年,民族问题的积压绝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安居一隅也永远无法看清全貌,希望《与狼共舞》同样能给我们带来些许启发和宽慰。
 
作者: 加 
 
 
 
 

文学史上有一种很有趣的现象,一个作家通过一部作品就宣告了一种体裁的终结。当然,能达到这种境界的人也属凤毛麟角。比较著名的如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金庸的《鹿鼎记》。巧的很,电影史上也出现过类似事件,颇得异曲同工之妙,诞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与狼共舞》就是一个代表。

 

严格说来,《与狼共舞》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西部片。虽然整部作品的时代背景与美国西部密不可分,但其主题与传统西部片可谓是南辕北辙。翻开这一经典类型片尘封的历史你会发现,征服与改造是一以贯之的主题。所宣扬的也无非就是白人至上的英雄主义情节。而《与狼共舞》却将观众心里业已形成的陈腐观念来了个彻底大颠覆,第一次也是目前唯一一次以印地安人的价值观和视角来记述一部两种文明激烈碰撞后精彩融合的史诗。

 

影片把故事的背景放到了十九世纪末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从影片诞生的时间来算,前后近一百年,可见美国主流文化承认印地安人,这一美洲正宗的原住民走过了一条多么崎岖而漫长的道路。

 

当然,如果导演仅仅只是想从历史的尘嚣中挖掘一点可供观众猎奇的噱头,那本片绝无成就经典的可能。一个世纪的时间所承载的也不仅是漫长的等待。透过故事看似平静的表面,我感觉到生命中最原始也是最真挚的情感犹如久被压抑的岩浆喷涌而出。

 

影片一开始就力图打破程式化英雄的羁绊。强.邓吧是一名军官,因双腿负伤顿觉万念俱灰,了无生趣。一次自杀未遂反到成了英雄,被委派到边境做一名哨兵。造化弄人,本来是寻求静谧的他却展开了自己人生当中最不寻常的际遇。这种“颠覆常伦”的前奏看似多余其实是为主人公往后更加“惊世骇俗”的行为作出“煞费苦心”的铺垫。

 

从现在美国白人主导一切,与有色人种貌合神离的现象中,应该不难理解主人公那难以言喻的恐惧与不安。当时的情况是,印地安人几乎就是凶残、暴戾、蒙昧的代词。而他们造成的桩桩血案似乎也成了此论点有力的左证,并且赋予了大屠杀更为堂皇的理由。

 

但强.邓吧却勇敢的走出了探询与交流的第一步。当他军容严整,腰胯佩刀,策马闯入苏族人的部落时,其心里除了亢奋与紧张可能别无其他。但一股朝圣般的情感与久违的英雄主义情节却在观众心理油然而生。

 

很多朋友告诉我,凯文.科斯特纳在本片中塑造的角色具有一种浓浓的亲切感。我想可能是因为邓吧身上表现出的忧郁、骄傲气质和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暗合了道家文化中清静无为,个性至上的价值观。不经意间拉近了不同民族间的距离。

 

与此类同的是,邓吧与踢鸟、风中散发之间的友谊就是建立在强烈的求知欲和不拘小结、快意人生的处世态度上。英雄间的惺惺相惜不可能成就于旦夕,而必须在心灵深处开一扇信任之窗,舍此别无它法。

 

在一部影片中运用“暗喻”的手法并不奇怪,但我还从未发现哪部作品象《与狼共舞》这样如此“痴迷”此项技法。充斥其间的细节之丰富真让人有稍纵即逝的感觉。即使节奏缓慢到停滞,也丝毫察觉不到沉闷,反而加深了观众忘我的沉醉。一匹略带羞涩却专情不虞的狼、一本记述心路历程的日记本、一次次你来我往的交换与馈赠……林林总总,不计其数。好似导演不经意散落其间,却又如此弥足珍贵。

 

象是一个反讽的寓言,一向标榜高贵的白种人在影片中却落的要印地安人搭救并抚育的地步。角色挥拳而立的安插并不只是单纯为男主人公的情感找一个归宿,却象是在暗示原住民才是孕育和包容一切的源头,而绝非标榜文明、进步的白人社会。

 

影片主题包含的“颠覆”性不仅表现在对印地安人性格忠实的记述。随着故事的推进,两种文化的冲突象不期而遇的洪水和堤坝。一方是自由、奔放的化身,另一方却是禁锢与压制的代表。在此,我们看到,白人身上显露出的自私、怯懦、贪婪,和印地安人身上的坚贞、诚实、豁达对照的那样的鲜明。回想以前那些曾被奉为“经典”的西部片,真让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强.邓吧一步步蜕变成“与狼共舞”的过程其实就是观众慢慢拔除偏见,唤醒自身平等审视生命能力的过程。当影片最后,军队开赴边界,为保护自己生存的权利而不得不投入战争,继而逃窜的印第安人获得了观众绝对的同情与怜悯。回溯影片开头,这一转变是如此惊人却又不着痕迹。观众已然在三个小时里彻底扭转了几十年沉淀的观念而浑然不觉。影片魅力之大,在此可见一斑。

 

演员凯文.科斯特纳绝对是好莱坞的另类,无论是其诠释的各类角色,还是导演处女作,这部淳朴、清新中隐含反叛的《与狼共舞》。都显示出其不凡的艺术品味与卓尔不群的人格魅力。印象中,那种孤傲、忧郁,外带三分傲骨的人物是他最擅长刻画的。一路演下来,几乎都是此类角色,虽略显单调,却也自成一格。

 

很多演而优则导的明星都取得了异乎寻常的成功。相同的例子还有梅尔.吉布森的《勇敢的心》。把他们的成功全归咎于明星效应或运气显然不能让人信服。如果没有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和艺术上自觉的积累是不可能成功的。导演手法上的稚嫩和突破常规反而和影片《与狼共舞》所刻意表现的粗犷、浩大契合的天衣无缝,让人有天作之和的感觉。

 

很多人说凯文至《与狼共舞》以后就开始走下坡路。没错,翻看其近几年的作品,的确差强人意。但除非你认为天才的灵感是超市货架上的罐头,伸手即来。你就不会苛刻的要求一个电影人其每部作品都必须是旷世杰作。相反,我却认为,一个演员一生中如能成就一部如此佳作,夫复何求!

 

作者: 小破孩/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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