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非常普通和让人产生异议的片名,导演又给了个非常模凌两可的解释:每个观众都是证人,见证事件过程,不过这些对于内容而言倒在此次。如果仅仅的从包装和剧情的起承转合方面而言,《证人》一片重口味,场面火爆,情节迫人,到了最后一刻,方才缓口气,放下包袱,实属可嘉。
熟悉警匪商业片套路的话,这个结局是可以预知的,但是作为观者而言,还是想眼见为实,期待最后谜底的揭开,特别是看到那样可人的小姑娘的时候,怎么忍心看到她受到一丝半点的伤害。
这个便是电影的成功之处,让人有看下去的兴趣,不到最后一刻不罢休。但是也是导演的“缺德”之处,为什么说其“缺德”,到无侮辱层面的意思,而是想说导演的这样的做法太过“低级”,通过大量的特写,闪回来放大,强调惨剧事件,惨剧的承受对象又是手无寸铁,清新可爱的儿童,使其处境凄凄,以博取人性的同情和恻隐之心方面下手。从这里联系最近甚至最近几年内,可以看出港片(特别是合拍的港片,警匪这一类型)呈现出的某种倾向:电影一开始便制造惨剧/惨案,受伤的往往是漂亮可人的女性和无辜的小孩,让人动恻隐之心。远的《男儿本色》、近的《保持通话》和《证人》等等都可以归为此类。
靠人性上的弱点,来制造奇观,但是却缺少足够的背后力量来支撑整个故事的发展以及让人信服的观念,也就是常言道的“精气神”。虽然《证人》里的谢霆锋源于救赎之故,是可以说得过去,但是表现的过程却是非常生硬的,并达不到理念上的升华;另外他是性格缺陷,还真是为救赎,并不清晰明确。还有我们看注入《证人》这些电影里每个片中主人公都处于一种几近崩溃边缘的状态,都有过不堪回首的过去,都想重新做人,寻求自我价值的再次实现。但是撕心裂肺的表演下,实则是苍白的脸谱化叙述。小谢的气场不足,每当其撕心裂肺的时候,多是让人苦笑的,反观甘草演员刘江的寥寥数语却是气势非凡,霸道十足,虽然有演员的自身缺陷,同时也有导演对角色的把控不足,知其不可而为之。
在早期的《辣手神探》里虽然可以到有婴儿这样的情节,但是那多是起到“道具”的作用,从侧面烘托片中主角性格和行为以及电影的主题,并有缓和局面的紧张之感,制造一点谐趣幽默的意味。而不是像诸如《证人》此类影片,让儿童等参与到故事情节的主干发展上。
每个电影类型的背后都有自己特有的法则,如何的在这个法则上做文章,在抽取掉外在的商业化手段包装外,仍然有让人信服的内在,这个才是最主要的。从早期香港警匪片的江湖道义,兄弟情谊交织,到卧底边缘人的左右挣扎,身在炼狱无力之感,都让可以让人向其竖起大拇指。但是如果警匪片像《证人》等这样以小孩,女性来主导故事发展,并附着着救赎等空乏,干瘪无新意的元素的话,实在是一种省力实际上无力的表现。
《证人》: 剑指港片倾向,缺少精气神,导演很“缺德” 作者:宇木林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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